日期:2013-05-31 13: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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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请叶子和叶绅士吃饭。
请客是我的主意。
亲戚靠走朋友靠酒,礼尚往来才是你我生存之真义。
再说,我和张梅对叶绅士的印象也不错。
那家伙比我小两岁,金边眼镜文质彬彬,谈吐间相当有料。上次吃完饭在回家的路上,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叶绅士,张梅问我为什么,我哈哈大笑,说:“我偷偷在心里掐过表,这家伙每六秒钟至少会微笑一次。”
张梅听完,抱肩侧过头来,不咸不淡的看着我,说我觉得他挺好的,一看就知道是那种会疼人的男人。
惶恐之下,我立即毫不犹豫的闭嘴。
其实我倒是很想追踪采访一下张大师,这个“会疼人”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是他的脸上发着光?还是你的眼里盖着章?可是念及大师的相面功夫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盘算半天还是把紧方向盘才更有安全感。
我不能、不敢去争辩。
无须、也完全没有必要去争辩。
如果你心底里打算要去喜欢一个人,就算他是刺猬,你也会紧紧的搂在怀里;
如果你心底里已经厌倦了一个人,就算是浑身喷满香水也是臭不可闻。
从道理上说,这叫一叶障目刚愎自用。
从法理上讲,这叫“有罪推定”。
每一个人都是能处我们以极刑的法官,我们也都是每一个人的刽子手。
现在换作我,亦然。
既然已认定了张梅出轨,那么就要挖空心思的去寻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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