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巧刘洪第二天又出差了,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贼人回来,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抛弃江中,听其生死。倘或皇天见怜,有人救得,收养此子,他日还得相逢。”但恐难以识认,即咬破手指,写下血书一纸,将父母姓名、跟脚原由,备细开载;又将此子左脚上一个小指,用口咬下,以为记验。取贴身汗衫一件,包裹此子,乘空抱出衙门。幸喜官衙离江不远,小姐到了江边,大哭一场。正欲抛弃,忽见江岸岸侧飘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祷,将此子安在板上,用带缚住,血书系在胸前,推放江中,听其所之。【原文】这父母的姓名、跟脚原由写是什么呢?自然是与陈光蕊相关的那么一段啦,至于跟刘洪这一段是见不光的,根本不可能写。写给谁看?为什么要写?内心里是写给自己看的,就是要向自己撒这么一个谎,希望这个谎能让自己好过一些。所以这温娇小姐在江边大哭一场,正欲抛弃,也就是要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将孩子扔到江里,这样焉有不死的道理?孩子要是死了,谁还会理会她所谓的血书?可就在此时,江上偏偏飘起一片木板,小姐一看啊,这是天意啊,看来这孩子终究会是如南极仙翁所言,看来我们夫妻终究是在劫难逃。这温娇小姐一来是不忍对亲生儿子下手,二来也是认命了,就把孩子安在木板上,用带缚住,血书系于胸前,推放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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