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我混得相当好,我俨然成了班里的精神领袖和肉体老大---论气质,没人比我成熟;论身体,没人比我威猛;---当然,若论学习,也没人比我更差---若不是有个小弟为了照顾我面子而次次垫底,在学习上我只能象个乌龟一样跟着他们后面爬行。虽然学习不怎么样,但我依旧担任班长一职,因为他们都很服帖我。先前教我的小刘老师依旧在带学前班,现在的凌老师曾经对我的父亲说,为了避免我太“渣”,让我当个班干自我促进,这句话我到现在都记得很清楚,它带给我的震撼实在太大了,它将我做“人渣”的历史时间推迟了很多年,也磨蚀了本该成为“渣中极品”---我的很多不良恶习。
一直到五年级,我才开始认真读起书来。
算一算,五年级,我应该十三岁吧!说句不好意思的话,十三岁我还没有生理上的发育,可我的思想却早熟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如果说在这之前对异性的吸引是孩童时的天性所为,那么,这个时候对女生的接近就是我主观意愿上的求之若渴。对于女孩子我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好感,我渴望和那些漂亮女孩一起走在校园里,也希望她们喜欢和我一起讨论数学题,可惜我成绩太差,因此我决定认真学习,只有学习好的男生才值得她们顶礼膜拜。
其中有一个女生,我想我是被她吸引住了,她叫李雪---多么好听的一个名字,她还是数学课代表呢!她的一张陶瓷娃娃般的脸干净且可爱,说话声音甜甜的。她会演讲,会唱歌,会踢毽子,她所做的一切都令我怦然心动。我知道这就是暗恋的滋味。那段时间我疯狂的写诗,以诗抒情,只是我写出来只给自己看,她根本不知道我对她的喜欢。我的语文成绩因此进步飞快,特别是作文还得过市区比赛的前三名呢!于是我又努力学习数学,这两门成绩只有李雪是我对手,我和她交替做第一名的宝座。日久生情,我觉得她对我,嘿嘿,---也有那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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