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张了半天,原来不是让我去暗杀人,只是叫我去当探子。不过我知道,这个探子的工作比拿枪杀人更危险。我又多嘴的问了一句,我可不可以给史密斯打个电话,上校肯定的回答我:“不可以!这次是绝密军事任务,我会跟你一起去阿富汗,你只对我负责。”我认了,再坚持2个月就是胜利!我现在最大的精神动力,就是退役后拿着绿卡回老家炫耀,拿着美元请爸妈,亲朋好友吃火锅~
日期:2011-10-26 16:03:17
村子里的武装人员越来越多,我跑到山脚下的时候,刚好遇到美国佬拉着赵晓珊向我跑来。我没时间跟他们打招呼,用手指指我背后的小路,示意他们上去。赵晓珊没有把我认出来,因为我满脸涂的都是迷彩泥,身上全是批的伪装布条。迎面跑来三个家伙,我果断掏出手枪,连开三枪,枪枪爆头。这种手枪的威力,有效的阻吓了后面猛追不舍的人。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如此血腥的场面,一般人难以适应。只是我已经不再是一般人了。
我捡起尸体手上的AK,就撤退。一边退,一边开枪。背上的通信设备太麻烦,一不小心,背上的设备挨了一枪,还不知道待会儿能不能用。我居高临下,且战且退,下面的人不敢过份逼近,毕竟我手上的枪,那种威力让他们心寒。我和他们距离保持100米以上的时候,我的手枪不好使了,改用AK,但是这种枪没有校精准度,我打了几枪全部打偏,我也没时间校枪,掏出手雷就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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