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2-18 21:36:18
【刘秀三十三岁】(建武三年公元27年):15、伏隆毙
伏隆的原则性很强,张步很愤怒,拟刀向伏隆的头颈,伏隆不为所动,在原则面前,生命算个毛线?
经过两次的亲密接触,其实张步本人对伏隆很有好感,认为伏隆是个人才,想收服他,拉他跟着自己一起干革命。不料伏隆一眼看穿张步没前途,坚决不跟着干,伏隆不但不跟着干,还想跑。
那边厢,刘永看张步对王爵很有想法,对张步也下了一个最后通牒:你丫不要两边搞事,两边不得罪,你想要我的王位,那就把伏隆给我干掉。
张步想留伏隆干事的其中一个原因还在想保住伏隆的小命,不忍干掉。
不过伏隆这厮很原则,大声嚷嚷,绝不服从,消息很快就快递到刘永那里,于是刘永下令:要么放弃王位,跟刘秀干厅局级,打死省部级到顶;要么跟我,裂土封王,不过为了表明诚意,先把刘秀的使者伏隆咔嚓掉。作为投名状。
至此,再无转圜余地。
伏隆也觉形势不妙,史称其“求得反命”,希望张步能够放他回到刘秀身边。
但张步这时候已经做了决定,王爷的位置比伏隆的命重要,正是不能走了伏隆,于是派人把伏隆囚禁起来,伏隆自被囚禁后,也觉得小命不长了;这点生命敏感性还是有的,于是语重心长的给刘秀写了一封信,托身边无足轻重、张步不放在眼里的小角色副使跑腿辗转把信搭给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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