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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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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5-02 18:00:55

【刘秀三十九岁】(建武九年公元33年):8、痛心痛情

汉代处理人质劫持事件和今天处理人质劫持事件确实是不太一样的。

劫持人质的事情香港警匪片多了去了。警方在处理这类事件时,总是从确保人质的安全出发,由谈判专家出面千方百计与劫持者周旋对话,以缓和现场气氛和劫持者的情绪,力争说服劫持者中止行动。当然也命令狙击手埋伏,一有机会即一枪爆头,为此创造了许多成功解救人质的范例,充分体现了人质生命重于泰山的现代法制精神。

相比阴丽华母弟虽然生命尊贵,我们来看看另一起劫持人质事件的处理办法。

这件事情发生也在东汉,不过是末期,被劫持的人质任职大将军,也算尊贵无比了,他是曹操帐下名将夏侯惇;此人猛将兄,被人射掉一只眼,连箭带眼珠一把拔出来,吞下去大呼父精母血不可弃也。

但就是他,被吕布派人劫持做了人质,大将军做了人质,按道理部下们应该投鼠忌器,怕的要死,但是事情不是这样滴,部将韩浩率了一彪人马,把劫持人质的盗匪堵住了,对人质夏侯惇道:“国法在上,没办法,只好把你一起挂了才有可能挂掉这些坏蛋。”

坏蛋吓尿,当场瘫软。夏侯惇侥幸生还。

当时所谓的国法就是汉法汉律,汉法森严,不得对人质投鼠忌器,不得避质不击,否则都应论法处理;这一点,唐律也做了相关规定;曹操根据这条汉律进一步强化,凡是劫持人质的犯罪事件:可以不顾人质的生命安全,以击毙罪犯为第一要务【三国志:太祖曰:“此可为万世法。”乃著令,自今已后有持质者,皆当并击,勿顾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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