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姥姥身体好一点的话,她会在家做好饭,然后包好,抱起我,到集市给爸妈送饭,一里左右的路,我常常是趴在姥姥的肩头睡过去的,手里一定得摸着她脖后的那颗黑痣,仿佛那就是我整个世界的甜蜜。当然,幼时的我并不清楚,姥姥那段路会走的多辛苦。
只是依稀记得,为了要姥姥抱着走挨了妈妈不少打。
饭送到小摊后姥姥会独自回家。我会留在那。人多嘛,可以玩儿得东西也多。小摊的生意还不错,家里的货都是爸妈精挑细选的,质量一定是没有问题的,价格也不高,关键是爸妈都是热心肠的人,有一些孤寡老人来买东西,价格会更便宜的,所以,我们摊子总会有很多回头客。
小孩子总会有自己的快乐,因为是集市,周围有很多店铺,店铺主人的孩子聚在一起可以玩的就很多了。满街的乱跑、树上乱爬,池塘里抓鱼,最精彩的是打弹子,几颗玻璃球的输赢就能让你高兴快乐、气急败坏好长时间。很不幸的是,这些快乐与我无关。
他们都是店铺里的孩子,而我是路边小摊的孩子,所以很难融入的,简单来说,我木有玻璃球,谁和你玩啊?
为了加入他们,我开始了人生第一次谈判,用再不要姥姥抱了作为资本换取买玻璃珠的几毛钱。结果失败了,代价是被打得一顿乱嚎。倒也不是再不让姥姥抱了这个的资本不够,而是,爸妈赚那些钱真的很辛苦,而且姥姥还病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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