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工农差距、城乡差距不大。中国这两个差距以前就很大,集体化以后更大,八十年代稍有缩小,九十年代再次拉大,现在据说正在缩小,我个人却感到仍在拉大。苏联赫鲁晓夫执政时期,已经不用再从农业身上汲取剩余,工业开始反哺农业。中国则一直拖到2000年以后才真正实现了反哺。
——苏联集体农庄实质上是农业国有企业。种什么,何时种,领导说了算。种错了,轻则丢官,重则坐牢。由于国民素质较高,集体农场又易于管理,他们的计划虽然有时荒唐,但总算是一个计划。而在中国,由于生产力水平低,国情复杂外加干部素质不高,说实在的,如果在中央层面还勉强叫做“计划”,到了下面,实在没有什么计划可言。中国农村的计划经济,远看是“运动”经济,近看是“命令”经济。我个人判断,中国农业就是一种处于行政命令干扰之下的自然经济。记得以前见过五十年代的中央文件,明确要求全国翻地要翻多深、翻几次、施多少粪肥,等等。
这么看来,似乎中国的集体化没有什么好了。我认为,也不应该对人民公社模式的集体农业一概否定。我知识所限,认为它至少有以下几个历史作用。
一是实现了汲取积累的目的。集体化使农民丧失了土地所有权,自然也没有了要求相应收益的权力。再加上工农业价格制定的剪刀差,使农业积累最大限度地流向工业。国家不与小农交易,而与公社交易,交易成本大大降低。总之,这是人民公社制度设计的目的之一,这个目的是基本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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