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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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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之岳飞、于谦等民族英雄的冤死,袁崇焕的冤案更见沉重。岳飞死后,南宋依旧存活了100多年,其被申冤也只用了20多年;于谦则死于功成之后,对明朝的国运没有太大影响,而且只几年就被平反。但袁崇焕之死却直接导致270多年的明王朝覆亡,其覆盆之冤也直过了155年才得重见天日,可谓中国最大的冤案。梁启超在《袁督师传》中说:“天下古今冤狱虽多,语其关系之重大,殆未有袁督师若者也。”

日期:2006-12-20 18:01:15

正说历朝十大冤案——第四案

于谦案

引子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于谦留下的脍炙人口的诗篇,是其道德情操、人格标准、政治理念、处世原则、精神信仰方面的真实写照。他超然物表、不染一尘、清正公廉、两袖清风、刚正不阿、完全以社稷安危为己任的冰玉神韵,让后人仰慕不敢逼视。然而,他执着的理想主义、不可能容于当时的环境。而正是他的这种高山仰止的生存姿态,让他至死都没有领会中国传统文化中那些被大部分人认同的为官之道的奥秘。

日期:2006-12-20 18:02:58

于谦案(1)

于谦(1398-1457),字廷益,号节庵,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其家原籍河南考城,曾祖时迁居钱塘,祖父曾做过工部主事和兵部主事,父亲“隐德不仕”。于谦聪颖好学,机智灵动,志向高远,善于应对,坊间留下不少他机智对联的趣闻。于谦对古人行事节操尤为注重,他仰慕岳飞、文天祥,作过不少歌咏岳飞的诗词,如《岳忠武王祠》中,悲叹岳飞“如何一别朱仙镇,不见将军奏凯歌”,其家中悬挂有文天祥的画像,于谦为他写了赞词:“呜呼文山,遭宋之季。殉国忘身,舍生取义。气吞寰宇,诚感天地。陵谷变迁,世殊事异。坐卧小阁,困于羁系。正色直辞,久而愈厉。难欺者心,可畏者天。宁正而毙,弗苟而全。再向南拜,含笑九泉。孤忠大节,万古攸传。我瞻遗像,清风凛然。”体现出对为国家民族抛洒热血的民族英雄的景仰之情,展现出自己的宏大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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