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贯高制”还有个最根本的隐含意思没从字面上表现出来,那就是大名给予家臣土地恩赏,家臣要作出回报,即要承担军役。军役的大小程度就是由各自不同“贯高”决定, “贯高越大,军役越大”。就拿上面的那位向井正纲来说,信玄在给予其“知行宛行状”同时,一份“军役定书”也紧随其后:
定
乘马三骑,附其所用甲手益(护腕)、咽轮(保护脖子的轮形铁片)、宫具足(铠甲)、臑盾(保护膝盖的铁套)、指物(武士背后背的小旗,表明身份)、持枪(骑兵所用短枪)。
铁炮五挺,长薙刀二十五挺,长柄(步兵所用长枪)十本,弓贰张,持小旗三本……元龟二年辛末,三月拾三日
龙朱印(信玄判印)
迹部美作守(武田家掌印的官员)奉
兵库助殿
到了这儿我们就一目了然了,向井正纲拥有三百九十贯领地,那么每逢战事发生,就要向信玄提供如此多的武器装备。这份军役文书还省略了一点,就是向井还需要提供对应的人力:三名乘马的士兵,五名使用铁炮的,三十名上下使用长刀和长枪的,还有五名持旗和持弓的,总共要动员四十多名士兵。向井的“同心”郎党。按照当时每10贯提供1人的大致标准来看,向井需要提供三十九人,与这份军役定书相差不远。在军役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战国大名还会根据家臣领地的大小,给出更为灵活的标准,后北条氏的《小田原众所领役帐》中记载着一位叫太田十兵卫的低级武士,领地是47贯779文,于是领主给他定的军役是:自己1人乘马,加上4名徒步足轻。另外名叫道祖土的武士,只有25贯领地,那么军役义务就是自己1人乘马,外加2名徒步足轻即可。还有个俸禄只有8贯的富鸟平三郎,连马的费用都无法承担,其义务就是领着同村5到10名农夫,组成一支足轻队,由他来担任小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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