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罪有多重现在老百姓是没有概念的,但是我要说的是这是重罪,应当让社会知道,以后可以以儆效尤。对于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只要是属于国家秘密以上的信息,只要是向熟人了解就属于刺探罪名可以成立了,而这个罪按照刑法111条是无期徒刑,但是在按照113条对于所有此类罪名的加重条款是可以判处死刑的,铁矿石谈判的秘密泄露对于国家每年的损失是数以十亿美金计算的,这样的损失比起我们所有判处死刑的贪污犯、受贿犯给国家和社会所造成的损失都要大,而这些人按照他们刺探收买工作的工资和销售提成所得也是成百上千万的计算,一点也不比贪污犯受贿犯的所得少,贪污受贿10万以上就是死刑,他们有上千万的工资上亿的提成,造成中国这些年来上万亿人民币的损失,不判处死刑实在是有违司法的公平。
这里犯罪嫌疑人给我们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呢?铁矿石中国本来要求降价40%以上,在石油等大宗商品现在还腰斩的情况下这是非常合理的,但是他们获取情报知道了中国的需求和库存等等,而且他们通过非法途径知道了中国的钢铁振兴计划和国家的财政刺激计划,知道了中国政府促进得钢铁需求,这些政府的文件当然属于国家秘密,并且把情报提供给了日本,与日本合谋导致先让日本达成协议,少降价10%共同算计中国,力拓股价上涨几百亿美金,达到经济上的条件然后就与中铝解约,中铝损失巨大。他们不能让中铝入股和当董事的一个关键就是窃取情报的事情不能让中铝知道的。这个少降价10%,对于今年就是几千亿的损失,是每个中国人几百块的损失,而且今年的谈判结果还会影响以后数年,每个中国人的损失将是上千块,这就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些损失会让钢材涨价,钢材涨价后,钢材是你房子的主要成本,也是公路铁路的主要成本,将来你的买房和车票都要贵出这个钱来!而中国投资振兴资金4万亿,增加信贷6万亿,这样的多少万亿政府投资里面有30%是钢铁的成本,最后政府归还投资,还是要从老百姓的税收中收取,或者削减我们的教育社保费用,损失一定会转嫁给老百姓,所以这样大的损失,在他国总统都可以引咎辞职的!!!枪毙是一点也不过分的,而且对于澳大利亚政府,现在的态度也在软化,最近的表态是中国对于间谍罪的定义比较宽,不会影响双方贸易。但是这软化的背后是我们的正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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