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的社会处境被仇恨,这样的处境本身也是说明富人是出于弱势群体的,如果是强势群体就不是这个样子了,比如对于在文丨革丨中的破坏群体,后来得到经济上的惩罚,我们确把他们所遭受的客观规律的处罚变成了为改革开放做出的了牺牲!对于他们在文丨革丨当中令人发指的暴行,只不过一句受到的领袖的蛊惑一带而过,但是作为人应当有基本的底线,那些打死人、放火、打砸抢等等违法的事情,谁心里没有一个基本的行为底线呢?就如对于德国法西斯分子和当年来华烧杀淫掠的日军士兵,难道一句受到希特勒或者军国主义的蛊惑,他们就能够不忏悔自己的罪恶而变成二战的战争牺牲者了吗?我们很多人会说中国的富人的财富来自违法和掠夺,虽然这样的说法对于中国有一定的普遍性和抹杀了中国富人的财富创造,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的是富人违法和掠夺致富背后的另外一面,那就是富人的机会背后是有巨大的风险的,除了你经营上的风险之外,中国在当初是法律没有禁止的你干了就可能被莫须有的定罪,就是法律规定了的事情你干了都有可能改了法律以后找你秋后算账,就如当初的割资本主义尾巴,富人在众人不敢干的时候抓住机会吃螃蟹是有巨大风险的,文丨革丨中多次的运动教训给出的风险是一旦有错误连生命都保不住,所以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肯定要有所回报,更何况在企业的改制等等问题上中国是第一优先给国企,然后是外资,最后二者都不要的才有当前中国富人的机会,社会说富人得到这样的机会是掠夺,但是权限优先于富人的外资得到了那么多又怎么算?更进一步说在西方的法制体系里面对于不合理的法律本身就是可以合理的违法的,并不是违法就是罪恶,我们的投机倒把罪是很迟才废除的,原来很多股市的做空操作都是犯罪而现在我们却已经开展融资融券了,再讲一个极端的例子,那就是我们导致农村包产到户的小岗黑会,在当时这样的“破坏”集体生产公有制不但是违法的而且是犯罪的,在改革开放前是可以被打成***判死刑的!但是你能够说当年小岗黑会的农民们有什么罪恶吗?记得圣经中有一个故事,耶稣要救一个**,耶稣说:没有罪恶的人可以杀死她。这样当初要惩罚她的人都跑开了。对于中国很多富人的原罪是历史形成的,如果真的要清算原罪,那么文丨革丨等等打死人的所谓的大众,在人命关天的情况下其罪恶肯定更大,文丨革丨中公开打砸抢的红卫兵罪恶也是巨大的,而中国建国来到农村四清催粮,多少年的掠夺农民,就没有罪恶吗?农村割资本主义尾巴等等斗人打人的就没有罪恶吗?中国要是真的都予以清算那么没有原罪的人是不多的,尤其是那些特别仇富的一群人。对于一个社会被一大群人拿住所谓的原罪要进行清算和进行妖魔化的人群,恰恰是这个社会最弱势的人群,虽然他们的个体可以是非常强势的,但是强势的老虎在人类面前就是要灭绝的弱势群体。就如当年的犹太人一样。很多民间资本被贬称为游资被四处掠夺,反过来海外的热钱是外资受到保护还要我们的政策给他们挖一个可以赚钱的池子,这样的结果就是新时代现代版的宁与友邦不给家奴,如果我们的权贵们号称公仆,那么中国的富人最多是家奴,是一群被仆人奴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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