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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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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1-29 20:30:55

第十二章 高欢——痞二代求娶富二代,浪荡子变身凤凰男

高欢是汉人,祖先曾经做过比较大的官,他爷爷在北魏官至侍御史,用阿Q的说法属于先前阔的。但这位高老爷子晚节不保,后来触犯法律,被流放到怀朔镇,后来这一家就以怀朔为家了。

怀朔,就是北魏为防柔然设置的六镇之一,位于今天包头的附近,那里胡汉混杂,至于生长环境,如果实在想不出,就想想《新龙门客栈》吧。

等到高欢出生的时候,高家已经相当破败,是在非常艰苦的环境中长大的。年幼的小高欢,既没有六星级幼儿园可上,也没有天线宝宝可看,连“啊门啊前一颗葡萄树”都不会唱,整天能做的就是和一帮和他一样的小泼皮舞枪弄棒,既有曹操小时候的不务正业,也有刘邦年轻时的游手好闲。

高欢周围,鲜卑人多过汉人,因此他的生活习惯变得完全鲜卑化了,一口流利地道的鲜卑语,比汉语还溜。与今天众多的白领竞相起英文名字一样,鲜卑化了的高欢跟随当时的时尚,起了一个鲜卑名字:贺六浑。这样,他更加名正言顺地和那些鲜卑地痞打成一片,算是被当成自己人了。

照这种势头发展下去,高欢很有可能非常顺利地成长为独霸一方的黑社会头子,然后在一次扫黄打黑行动中被辑拿归案,或在黑帮的火并中饮弹身亡,最好的结果是象教父一样,把奋斗毕生的黑社会事业交给儿子看管后光荣退休,在自家的花园里浇番茄的时候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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