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是全盘否定帝国建设的大好局面。
由不得秦始皇不愤怒了。
人间天堂(4)
估且不论上述宏论的可信度,是否真有如此之糟。但可以肯定地说,侯生和卢生所批评的最后一点,即政府作风问题,某种意义上讲,应该是事实。
我们在前面说过,帝国政府在意识形态上推行过二项重要法律,即挟书律和妖言令。正是这二个律令的推行,其恶果眼下就逐渐显现出来了,乃至于可以言论自由的七十博士,都不敢轻易发表意见,怕得就是一朝不慎,人头落地,更何况布衣之身的民间力量。
本来这是一条很好的意见,如果是出自刚直之人之口,比如淳于越,或许秦始皇会听得进去。
问题在于,侯生与卢生这二个人,其言虽然不可轻,但其人着实可轻。原因在于他们言的冠冕堂皇,行的却尽是“坑蒙拐骗”那一套,因此,就显得动机极为不纯。
尽管以秦始皇的精明,足以洞察这一点,但面对几乎是事实的舆论压力,出人意料的是,一向乾纲独断的秦始皇,竟然亲自出面做出解释。
他说:“朕之所以颁布挟书律,本意是要除去不中用的书,免得教坏读书人。朕也并非把不同学术主张的人一棍子打死,却是广延天下文学方士集于朝廷,是希望与他们共建太平盛世。命方士练‘奇药’,是希望延年益寿,有益身体健康,这就是我的初衷。”
然后,秦始皇大声指责那些肩负某种神圣使命的方士:“可是他们太让朕失望了,韩生一声不吭地跑了,也不知会一声;徐市之流入海求药,徒费巨资亿万,却什么也没得到,我的耳根边听到的尽是他们的坑蒙拐骗;就是卢生、侯生,我待他们也不薄,到头来却拿我开涮。”
于是,从“秦真人”的迷雾中实现硬着陆,重新复归本来的秦始皇,下令彻查不法知识分子,界定的条件是,胆敢恶意攻击政府者。
这属于“妖言令”的管辖范围。
这里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细节值得关注: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应该承认,秦始皇大体还是公允的。他走的是讲究证据的法治路线,而不是不分清红皂白地全盘打击,全部处死。
就是说,理智还是战胜了愤怒,居于第一位,并没有为愤怒所障碍,随着性子乱来。
秦始皇是要“使人廉问”,廉者,察也。意思是,派人前去严加甄别,看看到底都有谁在乱说话。
关于后者,秦始皇的原话是这样说的:“或为妖言以乱黔首”。
或,或许,只是一个表示不确定的词。
就是说,秦始皇初始并没有将在咸阳的“诸生”全部定性,认为他们都是“妖言惑众者”。
实质上,将这一问题复杂化,或者扩大化的,正是成份复杂的“诸生”自己。
文人自古相轻,这句话的准确意思是:倾轧与内耗。
这一点在所谓的“坑儒”一事上,表现得最为突出。
奉命办案的御史,他们当然是讲究一应以证据说话,何况政府也有一个严密的程序,来监督执法官的办案行为——详情见第二章。
然而,令我们大为震惊的是,这些成份复杂且又各怀鬼胎的“诸生”,充分发挥上述“光荣”传统,互相揭发,转相告引。
这其间一定夹杂着帮派,利益链,嫉妒,眼红,倾轧与打击报复。
结果就搞出了460(多)这个数字来。
且不管物证如何,最起码人证俱在,那就法办了吧。
“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这就是著名的坑儒案。
扣在秦始皇头上的第二顶屎盆子,就此来袭——第一顶是“焚书”。再加上后世儒生的不断炒作,几乎罪大恶极,并且几近铁案了。
人间天堂(5)
重新翻检以上陈年宗卷,我们会发现,秦始皇坑儒,固然是事实,但结果并非想象中的那么罪大恶极。
与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卒相比,依人命来计算,谁更罪大恶极呢?况且秦始皇此举意在警告那些诸生:再玩虚的,这就是下场。
如果贪官污吏该杀的话——秦始皇确实整肃了他的官僚系统,那么,存在妖言惑众与故弄玄虚之可能的诸生,比如卢生,无形中形成一道强大的舆论阻力,严重干扰了政令的有效贯彻,难道不应该敲一下吗?
当然,我们得承认,这个群体整体是好的,儒性是优良的,作风是过硬的,关键时候是能够拿得出手,豁得出去,冲得上去的,比如刚正的淳于越。
问题是,秦始皇这一敲,遂使后世儒生深感不安起来。因为从中,他们分明嗅出了深度的危险性。
儒生非常明白,如果因言而获罪,以致丢了卿卿性命,那么这一行就没法混了,因为他们正是依仗嘴皮子混饭吃的主。更为关键的是,如果后世帝王也学样,动不动就拿儒生的人头杀给猴看,那还怎么在这个社会上安生立足?
于是,儒生们心领神会,密切配合,团结一致,群策群力,一致将坑儒案做成铁案。
暴君秦始皇就这样练成了。
终于有一天,出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看不惯欺人太甚的儒生,勇敢地站出来打假。结果是,他得到了一个等同于神经病的评价--叛逆。
他的书也成了禁书。
这个人就是明朝的李贽,他的书名确实很叛逆--《焚书》。据说,打假英雄李贽大胆地揭露了那些所谓学者的江湖骗术,担心因此招来杀身之祸(所言颇切近世学者膏肓,既中其痼疾,则必欲杀我矣),打算自己动手焚了《焚书》保命。
所幸没焚成,我们这才有机会一睹李贽的打假记录。
李贽这样评价焚书事件:“大是英雄之言,然下手太毒矣。当战国横议之际,势必至此。自是儒生千古一劫,怨不得李斯、秦始皇也。”
李贽虽然认为秦始皇下手未免忒狠了点,但完全赞同他的做法,并且目为“英雄”所为。
而李贽对坑儒一案的评价,则完全点中了诸生一气造假的死穴:
“直使诸生至今犹害怕”。
诸生怕什么?
成为替罪羔羊。
综上所述,愚意,“焚书坑儒”,确有再审视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