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臭黑度,你已失掉了右手中指,还敢再来献醜,好笨啊!”一身小二打扮的焦大嘴,站在大瓮缸前,轻佻鄙视,一脸耻笑之色,用手指狠狠夹著鼻子,与全身是破补麻衣的臭黑皮,保持著三步距离,像是怕被这小子薰臭自己似的。
臭黑皮高举右手,但见中指三节断了其二,只余下最后一节,倒也可怖。他咬牙切齿道:“我要狗饭,不,我不怕!”
四下立时掌声雷动,围观的有锦衣公子、有闺阁小姐、有无聊姑婶,也有顽皮小孩,他们都最爱到“全香居”来。因为店老板想出了出人意表、大收旺场的卑劣玩意“狗口饭”
来,看著贫贱少年们在险中求一口狗饭,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痛苦身上,实在过分。
甚么是“狗口饭”?
“十夜城”这个离京城不远的小城镇,是贫乡孩童最爱来闯,以求摆脱落魄生涯的暂居处。从四方八面涌来的贫乡子弟,每天络绎不绝,他们十之八、九都未能找到粗工当仆役,再加上连年荒灾,来的人更多,以致饿瘪、饿死的人一天比一天更甚。
“十夜城”,你来了十天十夜,肚子饿得翻转,便会跑到“全香居”去,因为那里有个玩意,叫“狗口饭”,只要过得了关,便可饱餐一顿。
你敌不过肚饿,便会“自投罗网”。
店老板饭天赐是一等一的卑鄙商贾,为了增强酒楼号召力,竟想出一个要贫贱少年出卖自身的贱计。他捕来了一大批野狗,喂以冷饭菜汁的“狗饭”,但只要哪个少年胆敢与野狗搏斗,把掉在注满水的大瓮缸里的野狗,以双手压在水里,把它淹得气绝而毙,便可夺去那头野狗的“狗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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