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龙门高千尺]第一百四十九章 桑姑(上)
县城有着一个新建xiǎo镇。
xiǎo镇上的住户不少,足足有着上千户,因这些住户都是从龙剑四郡迁移过来的百姓,当地县令在安置他们的时候,给予了不少优待。
县令动员了今年的劳役。
劳役,是指朝廷令普通百姓出劳力当差服役。
实际上,自建蜀侯后,法律就在建立和修复,王弘毅没有建立新法的意思,这新法建立大耗气运,不是现在适宜。
因此实际上大体是继燕制,《蜀法令》:“凡无功名之民,年满十八,每岁服劳役四十日,止于县内,给食,五十不赋。”,意思是,没有功名的人,满十八岁,每年要在县里服四十日劳役,这是无偿劳动,国家只给口粮,不给工钱。
大燕赋法,十五岁起,五十五岁终,王弘毅令前后缩xiǎo年岁,这已经是仁政。
王弘毅非常喜欢汉制,“国恒以弱灭,而汉独以强亡”《蜀法令》:“民十八入更卒营,习军纪,练shè骑战陈,一年郡县,二年京营,一人必戍边一年!”,更卒营,每年给军中输入士卒,故有此营名,主官称更卒令,意思是满十八岁,就要入郡县更卒营学习民兵。
又曰:“年三十衰老,免为庶民,就田里。
这就是全民都兵的计划xiǎo,这话说远了,单是服劳役,每县都可征发百姓四十日,因此县令就征发百姓,修建此镇”迁移民众家中的房舍,就此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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