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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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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有一个爱好就是喝酒。一般的人进入酒店,就是为了将自己灌醉。而刘邦却把酒店看做一个载体,一个交际的舞台。只要他出现在酒店,酒店里就立刻热闹起来了。他天生就具有一种人格魅力。据卖酒的王老太和武大妈不完全统计,每次他出现,卖出的酒钱就会比平时多好几倍,这就是魅力,这就是人气。一般人交朋友都喜欢找有权有势的,而刘邦结交朋友是不看出身的,于是刘邦交的朋友遍布黑白两道。很多人和刘邦一交往就能一见如故将刘邦引为知己,心甘情愿的为刘邦卖命。很多人到了后来成了刘邦打天下的得力助手。当然,喝了酒是要给钱的,而刘邦那时缺的就是钱。没有钱,那就欠着吧。只等着年关到了,砸锅卖铁,当棉衣当裤子(如果有的话)还账。可是,年关到了,这两位债主把记账的竹简折断,死活不要刘邦的钱了。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是刘邦和现在的美国政府一样,欠着别人的钱,说翻脸就翻脸,说耍横就耍横,明里暗里和债主过不去!在刘邦的压迫下,两位柔弱的女人不敢跟他要账了。据两位老板娘后来说,她们看到奇异的一幕,刘邦喝醉后,有龙在他身上出现了,于是决定不要帐了。我们可以想一想,这绝对不是真正的原因。这个传说应该是刘邦当上皇帝后,王老太和武大娘编造的。在秦朝,乱说话那可是灭族的罪过。真正的原因就是:刘邦就是她们的财神爷,刘邦在她们店里不仅没把她们吃垮,反而帮助她们大大的赚了一笔。刘邦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饭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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