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临风越跳越快,脚底已经麻木,比起会湿滑的鞋底,这双父母创造的脚掌更好的承接着与岩石的摩擦。比起直线距离,这段路要远上十多米,但在激发起潜能的方临风看来,成了很短的路途。当他的脚掌落在碎石高地时,他已经忘了脚毕竟是肉做的。他的双脚,已经渗出很多血,没破的地方,也磨出几个血泡。
景秧跟在他身后,跳上碎石高地,回头看着身后持续涨高的红浆,也是一阵后怕。要不是他们当初就感觉到危险,现在也许两人已经变成人形面包了。
“你的脚没事吧?”景秧看着这双白净的脚掌,还有一路的血迹,心里也有点感慨。
“啊!痛死我了!”方临风直到这时,才感觉到脚上传来信号。他痛得坐在地上,捧着左脚看看,又捧着右脚看看,龇牙咧嘴的。
景秧不尽有点好笑,方临风这个人有时会有点小孩子,有时男人得很,如果和他谈生意,又绝对是个商人,可和他做朋友,又会发现他是个简单的人。唉,真是个复杂的人!
两人找了块高地,远离红浆,坐下来休整片刻。方临风的双脚确实已经磨得很惨,只好用他的衣服为他做了双布鞋,款式很犀利,比起犀利哥还犀利。
“我们走吧!”方临风回头看着身后灰白的世界,他没有感觉到原本一直跟在身后的双眼,看来‘它’也不敢轻易过来啊!
穿过石像群,是一大片碎石,都是菱角分明的小石块。他们也不是搞地质工作的,自然也无法解释这样的洞窟里,怎么会分布着如此泾渭分明的岩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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