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溅过,几瓣杏花乍起。
段青衣说过,莺歌恰恰,便是江南。
我骑着玉骢马招摇过市,额上的一点菱花痣,皎皎如星,溶在三月的春风中。我随意踢了踢小短靴,上面绢绣着几簇泛旧的冰梅,笑对着江南烟陇上的繁花似锦。段青衣口中莺莺燕燕的江南风情并没让我过多瞩目。
毕竟,从本质上讲,我是一个贼,不关心风月,所关心的是哪些战利品将落入我的手心;哪些战利品分文不值,偷它们等于浪费我宝贝的技术含量。
胯下的玉骢马,便是我的战利品之一。
两天前,拜月庙香会上从一远看上去模样貌似俊俏的白衣公子手里,所得。之所以说“貌似模样俊俏”,是因为我没能到近前去考证,而据我多年累积的江湖经验看来,男人这种动物,很多都是“远看山有色,近看大惊失色”的。
那白衣傻小子手下的一帮家丁还曾在马屁股上追了半天。为首的家丁,一看身子骨知道是地球人的来头,但是再看他那张脸,分明是天外来客。我被这新物种吓得花容失色,紧张过度中,脱下一只短靴扔了出去。
要说我掷飞镖的技术那可真不是一般的烂,但是这一次,短靴却掷得不虚此发啊,嘭——就将此人砸倒在地。早知道这样,我将以前的飞镖都做成靴子状就好了。身后那些家丁并没因此而总结教训,依旧狂追不舍。唉,依照他们的智商,根本就理解不了,两条腿是不可能跑得过四条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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