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相遇,就像一场,永远躲不了的宿命。
我的手指在键盘上如是敲打。
罗恩在身后,笑。安,你太敏感了。
我不作声,闷着头,继续。而罗恩这个快乐的小男人已在厨房开辟战场,两分钟后,他大声问,安,鲫鱼汤要酱油吗?
打电话问你妈。
哦。罗恩显然感到,我不喜欢他打扰。
罗恩是个简单的男子。这是我爱情最大的幸。至少,这省却诸多痴缠和纠结。有人曾比喻,爱情,是带血的战袍。两年前,我还觉得我和罗恩是天妒的例外。而,也在那时,我突然嗅到,衣襟上,血的味道。
因为,那年,我遇见了安格。开始了莫名的纠缠和思念。
那天我从医院走出,眩晕并没因专家检查有所好转。走出大门我发现了他,孤独得像个影子,安静地站在冬青树下,双手插在裤兜里,低着头,柔软的褐色的发,遮住眸子。
我紧紧盯着他。因为他身上有股天生的柔软的忧郁,孩子一般纯净。
他抬头,看到我,些许紧张,忧郁的眸子滑过一抹柔软。我的心难以喘息地疼。
走过时,他在身后轻喊,薇安。声音轻软得如同秋日最后一枚落叶。
你?我转身,满是疑惑。
他双手依旧插在裤兜里,眼睛里流淌着异样的温柔。很久,他说,我叫安格。
二
他只告诉我,他叫安格,然后默默离开。
那天起,他的名字竟如迷线一般,缠满我的眼角眉尖。我开始将这谜样的相遇,炮制成故事,故事中的男子也叫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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