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问脱胎换骨,开始说说笑笑,在女生看来是帅哥开窍,在林舜看来是打情骂俏。
林舜的抽屉里开始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小纸条。
林舜上课的时候经常看见杨问在低头回短消息。
林舜时不时被一个纸团砸到脑袋上,然后后排的男生会说“不好意思砸错人了,杨问快过来”。
连老师走到他们的桌前,都会和杨问说话。
如果有一个书名可以准确描述林舜的心情,那应该是《林舜不高兴》。他以前没觉得杨问是很会“来事”的那种人,可是这位同桌的能量一旦释放还真是非同小可——怎么样也是跑过场子混过街头的人,眼皮杂嘴皮溜,从中学生应该用什么护肤品到打群架用什么家伙,好像各种问题都能跟着讨论几句。
最忍无可忍的是,前桌的方芳居然经常回头和杨问聊天,其实那都是一些多么俗不可耐的话题——
“咦,你这件衣服很衬你,杨问你很适合穿白的。”
“是吗是吗,其实你也很适合穿白的,你都不怎么穿。”
“白的太容易脏了,还有你看我皮肤挺黄的,不合适。”
“哪有不合适,你上次穿过一件这样这样的带流苏的长T恤,那件就很好看啊。”
“是吗?那件我在淘宝买的,超便宜,才二十多块……”
每到这个时候,林舜就会拿水笔敲敲桌子,然后二人退散,嘟哝两句班长大人又发飙了。
曾几何时,男生讨论班花的时候,林舜无意中说过自己的审美标准——圆脸蛋单眼皮淡褐色皮肤——结果被男生们耻笑了几天。林舜是死心眼的男生,他的美女标准是按照方芳的样貌度身定做的,他的爱情标准参考了人间和妖界最苛刻的准则——中学生不许早恋以及战士要在获得荣誉之后才能向心上人告白。所以,他的计划定得也足够长远——五年之后表白,八年之后恋爱,罔顾方芳届时已经二十五岁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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