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了,不过无论结果怎样,微臣要收一笔费用。”欧阳算算道:“最少要一万贯,打官司嘛,总是要花钱的,总不是赔本赚吆喝。”
“好啊”赵玉笑道:“左右这钱不是朕给就成。”
……
于是,阳平大学律学教授学生,阳平商业的讼师组天前往东京。按照手续,张俊的老婆去喊冤,说张俊是被人诬陷。张俊也只承认兼地,不承认涉及人命。于是这本就引人注目案子更加引人注目。
别小看欧阳的律师团,有几个是资深退役提刑,还有的能把宋律倒背如流。有一个教授去年还提出宋律中存在的三十几个漏洞,邢部和大理寺都非常重视,目前正在草拟修订。本案涉及也是最为关键的宋律中的宋刑统漏洞多达十几处。
大宋最为骄傲的是严正完善的经济立法,傲视五千年。
一部分律师前往河北调查大家讨论出来的几个疑点,剩余部分看卷宗,会见张俊。由于苦主喊冤,按照程序此案还要再推,大理寺再审理。欧阳来宋之前,宋的讼学就比较发达,不过多是经济讼师,刑事方面只有写状纸,几乎没有辩护之说。但讼师名声并不好。贪婪、冷酷、狡黠、奸诈的,最善于播弄是非,颠倒黑白,捏词辨饰,渔人之利是当时他们的定位。春秋时候有个叫邓析的人开启了辩论的先河。历史记载了一次其最为无耻的协调官司。
一次大水,郑国一富人被淹死,穷人打捞起了尸体。富人家属和其谈判,价格太高未果。请邓析。邓析就说,他不卖你,还能卖谁呢?穷人等急了,尸体不能砸在自己手里,于是也去找邓析。邓析就回答:他不找你买,能找谁买呢?同一个事实,邓析用角度不同,制造出两种结果,每一个似乎都符合逻辑,但合在一起说就扯淡了。从而也可以知道这鼻祖是个很没有原则的人。当然,当讼师有原则的人不多。很幽默的是邓析也收律师费,大案是成衣一套,小案子或上衣或裤子。据《吕氏春秋》记载:“郑国大乱,民口喧哗”,问题不解决不行了,于是就把邓析杀了。罪名……没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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