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小出生在一个不算完整的家庭,父亲是个痞子,除了赌博就是跟人打架斗殴,脾气也很不好,稍有不顺心就回家打骂母亲。母亲是被人拐卖而来的,忍受不了父亲的折磨与家庭的困苦,跳河自尽了。在她十二岁那年,她父亲因为犯了事,被抓进了监狱,家里的财产也被判了赔偿。因为她有个不光彩的父亲,大家连带着看不起她,亲戚们也不愿意收留她,她连吃住都没有着落,更别提缴纳学费供她读书。她辍了学,开始在社会上游荡,每天像个乞丐一样蹭东家吃西家,饱一餐饥一餐。为了生存,她不得不想方设法地去弄钱,十二岁的孩子,能有什么弄钱的法子,靠捡垃圾的钱还不够她每天吃馒头的。渐渐的,她认识了一些小混混,与他们混到一起。跟着他们,她开始了偷窃,被抓过也被打过。
后来,听说南方的大城市很繁华,更容易讨到生活。她便跟着几个混混偷了人家几百块钱,爬上火车来到了这座城市。他们来到这里,钱很快花光,到最后只得睡天桥吃冷馒头。天桥下的蚊子多到咬得人睡不着,只得把整个人用衣服全部罩着,蚊子就隔着衣服咬,第二在起来全身都是小红点。没钱花了,他们就打起了她的主意,想让她去做鸡。她听到他们的这个决定的时候,吓坏了,也气坏了。她抓起随身带的刀指着他们大叫,她可以去偷去抢,但如果谁要敢让她去卖,她一定先捅了他。她是个女孩子,她要保住自己清白,时时警惕防备着任何人,她害怕他们害她,却又不过不与他们混在一起,时时刻刻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她只能在心里不断地对自己说要让自己变得比他们都强,要让自己压过他们,要让他们听自己的,不敢动自己。她和他们一起去砍人去抢劫,她比他们做得都狠都绝,她下手从来不敢留情,她怕自己一时心软留情就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每天都要提防着仇家,防着治安仔、丨警丨察的追捕,刚开始那几年不断地在广州、东莞、佛山、肇庆、韶关这几个城市流窜,有次为逃避严打,他们不敢坐车,从广州步行到东莞,整整走了三天,白天躲在没人的山上睡觉,晚上摸黑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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