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笑的还在后头:有一天晚上我去新桥大厦玩,好家伙,满屋子的新面孔,收录机开得震天响,真是好不热闹。小马在,小表妹也在,单单屋主人小叶不在。一个跟小表妹差不多大小的乡下小女孩,跟小表妹住一间屋;另有三四个大小伙子,晚上一块儿在厅里打地铺!我的脑海里立马浮现出一幅景象:也就十多平方米的客厅地板上,横七竖八睡着好几条年轻的汉子,而屋里却睡着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好像只有我才大惊小怪!他们就像伊甸园里还没有偷吃过禁果的亚当和夏娃一样纯真无邪。这情景给我留下奇异的印象。
不过,我还是把小表弟拽一边,小声说他,“你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人家小叶出差了,你领这么多人来住多不合适?”
“没事。”他一边傻笑,一边挠他那圆圆的寸头,“他要过三天才回来,他们几个刚来,还没有找到住处——”
“那你也不该这么做呀,小表妹也会告诉他呀。”
“真的没事,以前我也带人来住过,他从来没有反对过,小叶人真的很好。”
真是流浪诗人脾气,我摇摇头,他真是一点也没有“物权”的概念。不过, 他们倒还只是乖乖地呆在厅里,或者小表妹那屋,没人踏进主人小叶的房间,还算他们懂事,我在心里说。
小叶听说我收入还不稳定,便提议,让我帮他们推销自己编撰的《海南年鉴》,卖一本能挣二十五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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