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冲发配沧州,走的时候对老丈人张教头说:“泰山在上,年灾月厄,撞了高衙内,吃了一场屈官司。今日有句话说,上禀泰山。自蒙泰山错爱,将令爱嫁事小人,已经三载,不曾有半些儿差池。虽不曾生半个儿女,未曾面红面赤,半点相争。......”
先说与老婆的感情如何,再说:
“今小人遭这场横事,配去沧州,生死存亡未保。娘子在家,小人心去不稳,诚恐高衙内威逼这头亲事。况兼青春年少,休为林冲误了前程。却是林冲自行主张,非他人逼迫小人......”
说了半天,原来是要和老婆离婚。
离婚的原因,是自行主张,并非他人逼迫。但前句又说“恐高衙内威逼这头亲事”。
很矛盾,很无奈。
可是,高衙内要威逼这头亲事,难道你离了婚,高衙内就不威逼了吗?只会更容易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林冲接着再说:“今日就高邻在此,明白立纸休书,任从改嫁,并无争执。如此,林冲去的心稳。免得高衙内陷害。”
说了半天,还是为了他自己。
什么夫妻感情,什么为了老婆好,都是在扯淡。把老婆送给高衙内,是为了免得高衙内再次陷害他。
这就是林冲。
可张教头很固执,说道:“林冲,什么言语!”老汉家中也颇有些过活,我帮你养着,又不叫她出入,高衙内便要见,也不能勾。休要胡思乱想,只顾放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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