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我也玩起来复古风潮,重新喜欢上小时候曾经喜欢的摩托车。
小时候我的爱好比较简单,热爱一切关于速度的东西,骑过摩托车也骑过家里养的一切能骑的宠物,包括狗。我9岁才上学,此前一直游荡,没上过幼儿园,以后也没怎么勤奋过,初中时最喜欢睡觉,当然还有摩托车,最痛恨什么“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之类的警句,我庆幸我他妈的少壮时期的毫不起眼的宝贵的快乐时光不是为将来的成功而苦苦奋斗耗光的,我始终在享受生命而不是在使用,哪怕是小生命,直到现在我对小时候没有享受过的优质睡眠还耿耿于怀。
小时候我亲眼见过的好车是本田VT250,设计风格属于哪时候最前卫的流线型,40马力的双缸水冷四冲程发动机,走起来咚咚咚的,很酷,每次遇到它时恰恰都是我骑着自行车的时候,我的直接反应时拧右车把,狂蹬,自然是追不上的。后来接到上逐渐多了一些两冲程的踏板车,跑起来咩咩咩的,不酷,香港人管它叫绵羊。
我心目中的摩托车不是绵羊,不仅因为绵羊不苦,而且因为它跑步快。“酷”不是产品固有的东西,而是存在于人们对它的态度之中,小时候我要的酷不是单缸双缸或四缸,而是人群对摩托车的看法,既要最流线的设计和最快的速度,也要被同伴羡慕的同时让父母觉得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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