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个,枣子农历六月初才刚刚落花挂果呢。尽是青绿浅黄又小个的,既没水分也没甜度,更别说他们还是早之前就摘下的。这早市也赶得太早了吧?卖给谁啊?卖得出去吗?
有英雄怯怯地说,他们是卖去年的干枣。小白要说了,鲜枣多少利润,干枣多少利润。他们这么多人走这么远跑首都去就为了贩干枣?赚的钱够路费吗?
施老爷子故意这么写出谬误来,一方面,是可以像之前写第六感老范同志一样,为自己打掩护。比方说某明朝官员以写禁书为名准备请施老爷子去喝茶,施老爷子就可以说,没有哇,我哪里写禁书了。你看,我连枣子成熟季节都搞不清,连做生意都不会,哪有多余的艾扣写禁书啊?官员一看,哦,是哦,哈哈,那你继续写吧。
另一方面,是要让读者记住这个“枣”。第一个目的,当然还是栽赃嫁祸。枣子到了明朝,那是深受欢迎。种枣树更是写进了明朝宪法的章程。据说,枣树种的不好也不多的人,全家都要发配远恶军州充军。这也算是个奇闻了。
第二个目的,枣可是有个神话传说的。是关于吕梁山脚下的。据说有个小伙子,上山砍柴遇到了神仙,得了神仙的三个枣核,变得力大无穷。神仙还给了他一本天书,上面有天兵天将的名字,喊一个就来一个。最后他就喊天兵天将来给他家乡吕梁地区种满了枣树,他也就成了家乡的致富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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