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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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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6-13 09:48:59

有良师和益友问到“自由,平等,幸福”的内涵,再此详说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自由”:作为一个刚入道的营销人员,起初大多数是先从跟着上司(导师)或者老员(师兄师姐)学习开始,进而模仿他们所传授指导的方法。过一段时间营销人员往往会有两种走向,一种是一直遵循他所学到固有模式的去走,直到这条路走不通,也不去做任何改变,守着经验主义,直到有一天自己无解离开营销队伍或者是被淘汰;另一种是开始思考,思考他以前所学到的,哪些方式方法已经不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或者是不适合自己的特性,阻碍自己进一步发展。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舍掉;虽然是好的,甚至是经典的,但不适合自己的特性的,放弃。这种过程是痛苦的,但只有痛苦你才能获得新生,就像蛇蜕皮一样,不蜕就不能长大。从而摸索创新出一种真正符合自己特性的,实践中行之有效,用起来得心应手的营销方法或者技能,从而思想上不再受某一个人或者某一套理论的束缚,行动上不再受某一方法,某一技能牵绊的“自由”,让自己的思维和行动如水一样,真正达到随心所欲,率性而为。

“平等”:作为一个初级营销人员,在面对客户推销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时,往往是低人一等的姿态,甚至有不少人,做了一辈子营销人员,也改变不了这种姿态。因为他们信奉,客户就是上帝,客户永远没有错。结果哪,客户犯了错误,也不敢去指出,一味的委曲求全。岂不知,这种“客户永远是上帝”的态度害己也害人。害己,自己很痛苦;害人,让客户犯了错还以为是对的。如果仅仅是自己痛苦,就能换回客户的心的话,那么这种痛苦的代价至少还是有收获的。事实是,你痛苦,客户并不领情,这种痛苦才是真正的毫无价值的痛苦。人与人是平等的,难道就因为从事了营销这个职业,就变得低人一等,处处夹着尾巴做人吗?如果是这样,连做到人与人之间平等的权利都没有,这样的职业还有何意义哪?我相信,现在也有不少营销界的人士开始反思“我们到底该不该把客户当做上帝去供奉”。客户犯了错,你给他指出来,也并不见得客户就翻脸。有很多客户,也恰恰正是因为你指出了他的错误,他反而更愿意和你合作。作为一个真正的营销人员,要有做人的原则,人与人平等是最重要的一条。那些不把你当人看的客户,你何必要把他当人看哪?作为一个营销人员,你要分清你的客户当中,哪些是真正的上帝,哪些是冒充上帝的魔鬼,真正的上帝你敬奉他,他也会回敬你,对于魔鬼客户,你完全可以以其人之法治其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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