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01 00:12:16
巴尔扎克说,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
我觉得小说还可以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野史。
◆◆◆ 劈头章 ◆◆◆
我娘像是从她屁眼里拉出一泡屎,把我拉到南方以南滨海平原上的人世间,使我一日之间就成为五乡四里的一个笑谈。后来,乡里人都说我是怪胎,妖怪投的胎,但我爹却不这么认为。他得知我没在娘胎里待足十个月,就自作主张地降生人世,当即断定我是破家星投胎转世,注定是要来折腾这个久经考验的大家族。在见到我的第一眼时,他就把我从窗口扔出去,这又使我才刚一出世,名声便远播陆阳县里外。在清王朝覆灭之前的第十五个年头,我就这样意外地来到人世。我家这座久负盛名的九间楼,在有了后继之人的同时,也有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家族隐患。
我并不是个心胸狭窄的人,也不是个容易记仇或者怀恨的人,我才不管什么恩仇什么善恶,可我总是有仇必报,而且容不得别人在我眼前耍得意。我最看不惯的,是那种喜欢露出一脸得意又显摆的人。乡里好些人都爱笑话我,也有好些人怕我,路昌茗就是其中一个爱笑话我又怕我的人。有一次,我翘着屁股蹲在老祖庙的一个墙角,神情专注地看着两只大黑蚁打架,路昌茗突然在我屁股后头大声喊:“少爷,你怎么拿屁眼看人啊?”我伸长脖子,把脑袋勾搭在裤裆下瞅了他一眼,并不想理睬他。不料,他见我把脑袋搭在裤裆下的模样很滑稽,竟然更想笑话我一番,突然兴致大发地“哈哈”大笑,说:“少爷,你的小屁眼都快翘上天了。”我又把脑袋勾下裤裆瞅他,死短命的路昌茗害我把脖子勾得发酸,酸到整个脑袋像是要掉到地上去。我涨红了脸,响亮地问他说:“日日草名,你的后嘴昨夜吃过肉狼了吗?”路昌茗没听明白我的前半句话是把他的名字拆开来叫,但他却被我的后半句话梗得恼羞成怒。我勾着脖子瞅见他的两个眼珠子在眼眶里滚了滚,翻出两点白,然后他就气呼呼地走开。我看见他那狼狈不堪的样子,心里头很是快活,就对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响亮地问:“你的后嘴吃肉狼的时候,是不是跟拉屎一样爽啊?”。路昌茗怎么也想不明白,我是如何知道他的后嘴爱吃肉狼的,他不敢问我,我也从来不告诉任何人。路昌茗从此就避着我,再不敢在我的屁股后头笑话我半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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