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17岁,方碧玉22岁。我们怀揣着大队里的证明信,背着铺盖卷儿,走出了从未离开过的村庄,踏上了通往县棉花加工厂的车马大道。支部书记的疤眼儿子国忠良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我们背后。他完全有理由跟在我们背后,因为他和方碧玉订了婚。在我们那儿,定婚契约似乎比盖着大红印章的结婚证书还要重要。我不清楚国忠良的准确年龄,估计将近30岁吧。我恨这个家伙。我几乎把他看做了我的情敌。当然,这字眼既抬举了他也抬举了我自己。我用仇恨的目光斜视着这个身躯高大、俨然一座黑铁塔似的我们村的太子。他马牙、驴嘴、狮鼻,两只呆愣愣的大眼,分得很开,脸上布满了青紫的疙瘩,眼皮上有一堆紫红的疤痕,据说是生眼疖子落下的。离村已有5里远了,他还没有丝毫回去的意思。方碧玉突然站住,半侧着身子,眼睛注视着路边那些生满了毒虫的疤瘌柳树,像木头一样用木头般的声音说:
“你甭送了。”
国忠良血液上冲,脸皮变紫,眼皮上那堆肉杂碎变得像成熟的桑椹。他那两只小蒲扇一样的大手下意识地搓着崭新的灰布制服,口唇扭动,发出吭吭哧哧的声音。
“你回去吧。”方碧玉说。
“俺……俺娘……俺爹……让俺往远里送送你……”
“回去跟你爹娘说,让他们放心。”方碧玉大步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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