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2-28 1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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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明释把在在带回去,训练它。他把对伍丽莎的思念寄托在它身上。他伸出两只手掌,撑在头顶上,叫:“巫婆。”在在看看他,没有动。
他明白它的意思,扔给它一根骨头,它啃完后,又坐在地上不动了。他很不满它吃白食,虽然他套过近乎,但这好比恋爱的男人,恋前追得上天入地,恋后吵得惊天动地,如今练狗,比恋爱还辛苦,他脾气虽好,却也一路骂骂咧咧,直到扔出六根骨头,它终于把两只前爪在地上挠了挠,叫:“汪汪。”
他断定:这是一条蠢狗,别看人高马大,脑浆子比蚊子还少。大半天的训练没任何效果,训练累了,他把剩下的骨头都扔给它,自己躺在床上睡觉。
他还没睡醒,就被手机铃声吵醒,卓优优在电话里催他吃晚饭。他套上鞋子,拉在在出门,刚走到楼梯口,发现自己穿着两只不一样的鞋,一只大一只小,仔细一看小一点的鞋不是自己的,而是卓优优的。
他折回来找,却找不到,一觉醒来鞋就不翼而飞,又不是神行太保的鞋,还飞了不成,他心里火大,找来找去,终于在卫生间找出另一只,和卓优优的鞋躺在一起。他想,这一定是在在这兔崽子干的好事,把床边的一只鞋拖到卫生间,又从卫生间拖了一只卓优优的鞋过来。
他一边换鞋,一边抽手打在在的头:“姥姥,这么快学会给人穿小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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