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这个思想如果放到现代社会,其实基本上就是很多人极力鼓吹的“程序正义”——为了达到一个正义的目标,手段上也必须是符合正义的,绝对不能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这问题要是再多想想,就有个“少数”和“多数”的关系问题:边沁的一种思想曾经影响深远,他推崇所谓“最大多数人的最的利益”——现在我们仍有很多人对这一主张坚信不疑,但问题是,如果你属于“多数”,那还不坏,可你若是不幸属于“少数”……
我们再回过头来想想“梁惠王篇”中讲到的睢阳保卫战,张巡和许远为了他们心中的正义的目的,在城里杀人吃肉——不知道被吃掉的张巡和小妾、许远的书童,他们会怎么来理解这件事呢?
日期:2006-7-24 01: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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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版秦桧
孟子这段“力”与“德”之辨、“王”与“霸”之辨确实在历史上不容易找到有力的例证。如果说历史也不外乎人情,我们所能够看到的更多的例子却是“力”与“利”始终在主宰着一切。从这层意义上来说,我们或许可以认为孟子所推崇的“王道”在后来的中国历史上就从来没有出现过,它仅仅是作为一个美好的政治理想存在于历史证据并不充分的上古时代。
但我们也绝不能因此就说“以德服人”的例子是绝无仅有的,事实上,它们并不算少,不过通常仅仅是浮现在事件的表层,就像是波澜之上的华丽的泡沫。再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现实世界中,“德”与“利”的界限往往并不是那么鲜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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