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时我开始学走路。
我爸说,两岁是个该爬起来挨摔的年纪,再不摔该不会走了。
摔起来很痛。
于是我成了大哥和二哥的玩具,这个玩具会爬会滚,会分泌屎尿鼻涕诸般液体,总之是很好玩很捉摸不定的一件东西,像是终日在大哥和二哥手上传送的一个皮球,这个皮球有时在一个俗称屁蹲的动作中,把屁股染成家乡的红土色,有时连脑袋也不能幸免,日久天长我挺喜欢做大哥二哥的玩具,因为在他们那种穷极无聊又其乐无穷的传送中,实际上你是不用费心走路的,你只需要摇摇晃晃摇摇晃晃于两双小泥爪之中,实在不想玩了就拿大头照门框上撞出一个惊天动地的响儿,然后在你的大哭声中自有爸拿着新削就的毛竹板子过来解围。
结果是我的红色屁股和大哥二哥青肿的屁股。
结果是直到四岁我还是一只需要人传来传去的皮球。我不会走路。
大哥二哥后来很轻松地就宽容了我。他们终于认可这个摇摇晃晃走路吭吭唧唧说话的傻三弟。于是在过了六岁关以后,爸交给三儿传承的不仅是大的二的旧衣服臭鞋,还有一个常用的称呼:龟儿子。
至于外人,也就是下榕树乡的同村人,他们不像爸那样满足于一个含意暧昧的称呼,他们比较直率地叫我许三呆子。这个称呼后来随了同村的成才,一直流传到第七装甲侦察连。我那班副伍六一曾很坦诚地问过我:我也可以这样叫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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