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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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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这个阶段,杜月笙的穿戴,始终是标准的上海白相人打扮:一身黑拷绸短打,敞胸露怀,露出悬挂在胸前的金怀表链——道上约定俗成,表链越粗代表腕儿越大;袖子要卷起来,露出胳膊甚至手臂上的刺青;右手大拇指一定要竖起来,因为上面会带着一枚大戒指,戒指越大越名贵,就越有身份。

杜月笙的戴的是一枚巨大的金刚钻戒,异常夺目。手腕上的刺青比较别致,是一只蓝靛的铁锚,袖子一卷,便露了出来,很是拉风。

第一次应邀出席正装晚宴,杜月笙就是这样一身装束。虽然面对大名鼎鼎的杜先生,秉承“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理念的门童不敢阻拦,但一旦进入大厅,总免不了招来异样的眼光。杜月笙天生就是一个敏感的人,看着身边熙来攘往身着晚礼服的绅士淑女,更是觉得自己这身打扮和上流社会格格不入,不免气短,赶紧回家把衣服换了。

——这个时候的杜月笙还不知道,这个所谓的上流社会,其实比他混的那个圈子更肮脏。

从此以后,杜月笙摘掉大拇指上的钻戒,取下胸前挂着的西洋金表,穿上长衫,连最上边的一颗领口扣子都要扣紧,一年四季莫不如此。即使在三伏天,即使那会儿根本没有空调,长衫袖子也绝不卷起来,免得露出那曾经令他得意的“铁锚”。

杜月笙自己都没想到,自己的这一举动,竟然改变了圈子里数十年不变的流行风潮,一时间,大小流氓纷纷改头换面,模仿起了杜月笙的装扮。这就是偶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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