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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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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1-02 20:02:04

104、高百年也不能留

对北齐来说,河清三年是个制度建设年,在皇帝高湛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文化人的共同努力下,刑法、土地法、税法的修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高洋即位之初,励精图治,命令群官以东魏法《麟趾格》为蓝本修订为《齐律》,但这项工作非常繁杂,历时几年也没有完成,后来国家多事,高洋晚年(三十岁)又嗜杀成性,国家法制涣散,断案很少有依据法律的。

高湛即位后,重新把这件事捡了起来,尚书令、赵郡王高睿牵头继续组织修订律法,到河清三年,终于完成,这是一部在当时水准很高的法律。

十恶不赦就出自这个法律文本。

《齐律》包括《律》十二篇,《令》四十卷,刑名五种,即死、流、刑、鞭、杖。每一种又根据情节轻重划分不同的档次,比如死刑,有车裂、枭首、腰斩、绞刑四种。

又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不在大赦范围之内,这就是十恶不赦的由来。

《齐律》颁布后,北齐朝廷下令官宦子弟进行学习,这是必须的,守法首先就得知法。

《齐律》后来成为隋唐法的蓝本。

除了对法制建设上的贡献,高湛还对北魏传下来的均田令进行了修订,这又是中国经济史上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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