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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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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说的《周礼》,不是伪《古文尚书》中的《周官》,也不是《十三经》中的《周礼》,那都不是周公的原作;这个《周礼》应该是周公所著的篇名或书名,现在已经看不到了。

《左传•昭公二年》说:晋大夫韩宣子(韩起)出使鲁国,在太史那里查阅文献档案,看见了《易》(《周易》)、《象》(鲁国历代的礼制,政令)与《鲁春秋》(《春秋经》),感叹地说:

“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

(周礼都保存在鲁国了,我现在才知道周公的德行和周朝成就王业的原因了。)

另据《左传•哀公十一年》记载:鲁国执政大夫季孙氏要实行新的田赋制度,按粮食产量的十分之二向百姓征收租赋,比原来的“什一之税”增加了一倍。当时孔子弟子冉有(冉求)作“季氏宰”(季孙氏的大管家),季孙派他向孔子征求意见。孔子反对这种作法,没有正面回答,私下里对冉有说:

“……且子季孙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访焉。”

(……而且季孙先生如果要根据法度办事,那么周公的典章就放在那里;如果要苟且而行,又征求什么意见呢?)

在《国语•鲁语》里也有类似的内容,“周公之典”写作“周公之籍”。典、籍的意思相同。

从以上所征引的较早的资料来看,周公确曾制礼作乐,在古代士大夫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到春秋时还有周公所传下来的典籍存在,怎么能没有根据地怀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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