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谓中国诗之透入人生机构较西洋为深,宜若非为过誉,亦不容视为供人娱悦的琐屑物,这在西方社会是普通的。前面说过,中国文人,人人都是诗人,或为假充诗人,而文人文集的十分之五都包含诗。中国的科举制度自唐代以来,即常以诗为主要考试科目之一。甚至做父母的欲将其多才爱女许配与人,或女儿本人的意志,常想拣选一位能写一手好诗的乘龙快婿,阶下囚常能重获自由,或蒙破格礼遇,倘他有能力写二三首诗呈给当权者,因为诗被视为最高文学成就,亦为试验一人文才的最有把握的简捷方法。中国的绘画亦与诗有密切的关系,绘画的精神与技巧,倘非根本与诗相同,至少是很接近的。
吾觉得中国的诗在中国代替了宗教的任务,盖宗教的意义为人类性灵的发抒,为宇宙的微妙与美的感觉,为对于人类与生物的仁爱与悲悯。宗教无非是一种灵感,或活跃的情愫。中国人在他们的宗教里头未曾寻获此灵感或活跃的情愫,宗教对于他们不过为装饰点缀物,用以遮盖人生之里面者,大体上与疾病死亡发生密切关系而已。可是中国人却在诗里头寻获了这灵感与活跃的情愫。
诗又曾教导中国人以一种人生观,这人生观经由俗谚和诗卷的影响力,已深深渗透一般社会而给予他们一种慈悲的意识,一种丰富的爱好自然和艺术家风度的忍受人生。经由它的对自然之感觉,常能医疗一些心灵上的创痕,复经由它的享乐简单生活的教训,它替中国文化保持了圣洁的理想。有时它引动了浪漫主义的情绪,而给予人们终日劳苦无味的世界以一种宽慰,有时它迎合着悲愁、消极、抑制的情感,用反映忧郁的艺术手腕以澄清心境。它教训人们愉悦地静听雨打芭蕉,轻快地欣赏茅舍炊烟与晚云相接而笼罩山腰,留恋村径闲览那茑萝百合,静听杜鹃啼,令游子思母,它给予人们以一种易动怜惜的情感,对于采茶摘桑的姑娘们,对于被遗弃的爱人,对于亲子随军远征的母亲和对于战祸蹂躏的劫后灾难。总之,它教导中国人一种泛神论与自然相融合:春则清醒而怡悦;夏则小睡而听蝉声喈喈,似觉光阴之飞驰而过若可见者然;秋则睹落叶而兴悲;冬则踏雪寻诗。在这样的意境中,诗很可称为中国人的宗教。吾几将不信,中国人倘没有他们的诗——生活习惯的诗和文字的诗一样——还能生存迄于今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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