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说家常有一种特殊心理,他们自以为小说之写作,有谬于儒教,卑不足道,且惧为时贤所斥,每隐其名而不宣。举一比较晚近的例子,像十八世纪夏二铭写的《野叟曝言》。他写得一手高论卓识的好古文和美丽的诗词,也有不少游记传记,其笔墨固无异于一般正统派文学家传统的典型,现均收集于《夏懋修全集》。但是他又写了《野叟曝言》,可是《野叟曝言》不具撰著人姓名。他的为《野叟曝言》的撰著人是明确的,可从他自己的诗文集里头的文字来证明。然而直到一八九○年秋,他的孝忠的曾孙替他重印《夏懋修全集》,俾传夏君之名于不朽,无论这位曾孙是不敢还是不愿意,总之他没有把这部小说收入集子里头,其实这部小说倒是夏君的不容争辩的最佳文学作品。又似《红楼梦》,直到了一九一七年,始由胡适博士的考证,确定其著作人为曹雪芹,他无疑是中国最伟大的散文作家之一,也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惟一散文大师(就白话文而言)。吾人至今还不甚明了《金瓶梅》的著者究为谁何。吾们又至今未能决定施耐庵、罗贯中二人之间,究属谁是《水浒传》的真正作者。
《红楼梦》的开场和结尾便是此种对待小说态度的特征。你且看他怎样说法:
却说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十二丈宽二十四丈的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那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弃在青埂峰下。此石后经一僧一道携向红尘走了一遭,又经过了不知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块大石,上面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上面叙着堕落之乡,投胎之处,以及家庭琐事,闺阁闲情。空空道人看了一回,晓得这石头有些来历,从头到尾,抄写回来,问世传奇。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并题一绝,即此便是《石头记》的缘起。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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