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入学校读书,对于我个人究竟没有甚么损害的。在学校所必须学的东西,很不费力便可叼了去。我很感谢圣约翰教我讲英语。其次,圣约翰又教我赛跑和打棒球,因此令我胸部得发展;如果我那时进了别的大学,恐怕没有这机会了。这是所得的一项。至于所失的项下,我不能不说它把我对于汉文的兴味完全中止了,致令我忘了用中国毛笔。后来直到我毕业,浸淫于故都的旧学空气中,才重新执毛笔,写汉字,读中文。得失两项相比对,我们觉圣约翰对于我有一特别影响,令我将来的发展有很深的感力的,即是它教我对于西洋文明和普通的西洋生活具有基本的同情。由此看来,我在成年之时,完全中止读汉文也许有点利益。那令我树立确信西洋生活为正当之基础,而令我觉得故乡所存留的种种传说为一种神秘。因此当我由海外归来之后,从事于重新发现我祖国之工作,我转觉刚刚到了一个向所不知的新大陆从事探险,于其中每一事物皆似孩童在幻想国中所见的事事物物之新样,紧张,和奇趣。同时,这基本的西方观念令我自海外归来后,对于我们自己的文明之欣赏和批评能有客观的,局外观察的态度。自我反观,我相信我的头脑是西洋的产品,而我的心却是中国的。
我这对于西方文明之基本态度不是由书籍所教的,却是由圣约翰的校长卜舫济博士(Dr. F. L. Hawks pott)和其他几个较优的教授而得;他们都是真君子。而对于我感力尤大者则为两位外国妇人,一为华医生夫人,即李寿山女士(Mrs. Harmy,then Miss. Deprey),她是我第一个英文教师,一个文雅娴淑的灵魂也。其次则为毕牧师夫人(Mrs. P. W. Pitcher),即寻源书院校长之夫人,她是温静如闺秀之美国旧式妇女。完全令我倾倒的不是斯宾塞的哲学或亚兰布(E. A. Poe)的小说,却是这两女士之慈祥的音调。在易受印象的青年时期,我之易受女性感力自是不可免的事。这两女士所说的英文,在我听来,确是非常的美,胜于我一向所听得的本国言语。我爱这种西洋生活,在圣约翰有些传教士的生活——仁爱、诚恳、而真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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