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幸运能进圣约翰大学,那时圣约翰大学是公认学英文最好的地方。由于我刻苦用功,在圣大一年半的预备学校,我总算差不多把英文学通了,所以在大学一年级时,我被选为ECHO的编辑人而进入了这个刊物的编辑部。我学英文的秘诀就在钻研一本袖珍牛津英文字典上。这本英文字典,并不是把一个英文字的定义一连串排列出来,而是把一个字在一个句子里的各种用法举出来,所以表示意思的并不是那定义,而是那片语,而且与此字的同义字比较起来,表现得生动而精确;不但此也,而且把一个字独特的味道和本质也显示无遗了。一个英文字,或是一个英文片语的用法,我不弄清楚,决不放过去。这样precarious永远不会和dangerous相混乱。我对这个字心中就形成一个把握不牢可能失手滑掉的感觉,而且永不易忘记。这本字典最大的好处,是里面含有英国语文的精髓。我就从这本字典里学到了英文中精妙的片语。而且这本字典也不过占两双袜子的地方,不论我到何处去旅行,都随身携带。
当时学习英文的热情,持久不衰,对英文之热衷,如鹅鸭之趋水,对中文之研读,竟全部停止,中国之毛笔亦竟弃而不用了,而代之以自来水笔。此时以前,我已开始读袁了凡之《纲鉴易知录》。此时对中文之荒废,在我以后对中国风俗,神话,宗教做进一步之钻研时,却有一意外之影响,详情当于次章论及。在圣约翰大学,学生之中文可以累年不及格而无妨害,可照常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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