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袁崇焕传令在岛上举行射箭比赛,优者给赏,随行参将谢尚政号令各营兵四周摆围,将毛文龙及其随行部将与士兵隔离开,然后将毛文龙及其部将召入帐中,当着毛部将的面,突然翻脸,将毛文龙逮捕,宣布了毛文龙的十二条罪状,然后拿出尚方宝剑,说道:“皇上赐尚方剑正是为此”,然后令旗牌官张国柄用尚方剑将毛文龙斩于帐前。
袁崇焕杀毛文龙这件事,在当时和现在,都是一件令人诧异的事情,许多人认为袁崇焕杀毛文龙的理由不充分,是自毁长城,这种看法不无道理。这也是后来崇祯皇帝杀他和人们反对他的一个重要原因。
袁崇焕给文龙列的罪名有十二条,这些罪名大多不符合事实,有些是通病,有些微不足道,都不能作为诛杀大将的理由。我们来逐条驳斥:
一、九年以来,兵马钱粮不受经略、巡抚管核;——毛文龙孤悬海外,有许多困难,经略巡抚鞭长莫及,后勤有一定独立性,有其特殊原因。
二、全无战功,却报首功;——“全无战功”不符合事实。“却报首功”,袁崇焕在宁远战役中造成觉华岛伤亡巨大还报功受赏。
三、刚愎撒泼,无人臣礼;——吹毛求眦。
四、侵盗边海钱粮;——有过登陆登莱抢掠,这主要是对袁崇焕实行海禁的抗议。
五、自开马市,私通外夷。——这事袁崇焕后来干得比谁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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