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袁崇焕两次赴辽期间,做出了许多让人震惊的事情,并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具体有以下一些事情:
一、越级反映意见;
二、擅杀将领杜应魁;
三、拒绝执行高第撤退的军令;
四、驱逐大将满桂;
五、两次私下与后金议和;
六、矫诏擅杀大将毛文龙;
七、抗旨卖粮食。
对于前面六件事情,前文己经讲过,不再赘述。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抗旨卖粮这件事,明代把此事称为“市米资盗”。
有一年天下大灾,许多人家里都没有粮食,有一个大户人家,虽然家里粮食并不多,但日子还能过得下去。这个大户人家有两个邻居,一个是乞丐,一个是强盗。大户人家聘请了一个护院负责防盗。
有一天,乞丐来到大户人家的门口,跟护院商量,要求施舍一点粮食。护院请示主人,主人很同情乞丐,但是乞丐跟强盗的关系很好,如果施舍乞丐,很有可能乞丐把粮食给强盗,因此很为难。最后主人同意如果乞丐讨上门来,可以施舍一点,但是一定要把握好量,杜绝乞丐把粮卖给强盗。
于是护院就开始施舍粮食给乞丐,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乞丐和强盗都吃得饱饱的,并且一起打进院子抢东西。
事情大致如此。
对于不听话的北方游牧民族进行饿困,是明代的一项基本国策,尤其是在军事斗争不利的情况下,这是唯一行之有效的手段,明代历史上多次采用这种手段削弱游牧民族,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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