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固生气的原因有二,一是气自己结婚之期要在十四年后,让脸上那些青春痘继续驻足,这简直是对韦小帅哥的一种侮辱。二就是他曾在游历宋城之时见过北店卖菜老妇的女儿,那孩子打小就跟她母亲一样,其貌不扬五官不正,古语有云“三岁见老”,而这孩子正好实年三岁,已经具备了一杆子打死的条件,若是苦苦等待十四年,最终换来的是一位丑陋不堪又嘴歪眼斜的妻子,那不是人生一大憾事吗?万一再生个其貌不扬的孩子,就简直是上对不起列祖列宗,下对不起整个社会的人间惨剧了。想到此,韦固做出了一个狠毒的决定,他决定杀掉着个孩子,以绝日后惨案的发生。
韦固将所有银两取出,连夜找到了杀手(看来唐朝的杀手是一种可以见光的职业,随便一找就能找到),将现金全部奉上,在杀手确定了目标之后,韦固拂袖而去。都没等到太阳公公露出血红的笑脸,这哥们就离开了宋城。他的下一目标是——军营,因为韦固没钱了,而当兵是最直接的生存方式。
前面提到过,韦固除了拥有一身的学问外,更是舞刀弄枪的好手,弃笔从戎后的韦固,凭借其一身的花拳绣腿,最终混到了一个较为稳妥的职位,至于是什么职位,古人没说,但肯定不会太小,因为此时的韦固已经受到刺史王泰的赏识,并决定将年仅十七岁的女儿嫁给韦固,这令韦固受宠若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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