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是兄弟,从业为师徒。两个人正正经经签订了师徒合同,一切都按市场规律和既有习俗办,合同规定,富兰克林学徒到21岁,平时哥哥负责吃穿住,到最后一年发工资。
印刷技术并不复杂,富兰克林不久就掌握了,并且不可避免地成了印刷高手。
这期间,最重要的是学会了写作。他依旧保持了孜孜不倦看书的习惯。没钱买书,他就借。为了按时归还,经常通宵达旦。
开始,他对写诗感兴趣。有两首诗---《灯塔的悲剧》、《水手之歌》,得到了哥哥的称赞。哥哥建议富兰克林把诗印出来,拿去卖钱。
富兰克林沿街叫卖,结果《灯塔的悲剧》很畅销,他很高兴。
正当他自鸣得意的时候,一桶冷水从他的头上泼过来了。
泼冷水的是他的爸爸:
日期:2010-06-07 22:17:40
“这样拙劣的几句话也能称之为诗歌?就这点水平还得意洋洋?靠写诗谋生的,有几个成功了?说得不好听,写诗的是乞丐。”
父亲的挖苦让富兰克林一愣一愣的,不知道父亲说得对还是错。冷水一浇,富兰克林对写诗的兴趣大减。
富兰克林结识了一个好朋友约翰.柯林斯。两个人除了爱看书,还喜欢争论,时常面红耳赤,互不服输。口头争了不算数,还写信辩论,非要争个你死我活。
父亲无意中看到了信稿,告诉富兰克林:你的拼法和标点胜过了对方,修辞和条理方面不行,还要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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