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9-24 00:21:05
总统的命令只是在华盛顿和费城一线实行,并没有扩大到北部全境。深受自由和法治熏陶的美国人,对总统的做法进行广泛批评。大家认为,中止人身保护令的行为不应该实施,即使实施,决定权在国会,而非总统,林肯越权了。有的人破口大骂,有的直呼林肯为“暴君”。
林肯的做法真的错了吗?
宪法第一条第九款规定,在发生叛乱或外敌入侵时,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国会可以中止人身保护令。可是,马里兰发生骚乱时,国会正值休会期,无法采取紧急措施,总统在此紧急时刻,只好代行,待过后再请国会追认。
大批分裂派暴乱份子被逮捕,社会秩序好转。当然,难免有冤假错案。
经过林肯的艰苦努力,北方几个州的军团越过马里兰,陆续抵达华盛顿,首都驻军增加到8000多人,军营将华盛顿特区围了一圈,构筑防御工事,首都居民总算大大松了一口气。
弗州宣布独立后,林肯命令军队,挥师包围阿灵顿高地,占领亚历山德拉,为首都开辟了一个缓冲区。
弗州西部各县反对分裂派政府,林肯派麦克莱伦领军前去支援。麦克莱伦对一支驻守小叛军发起攻击,轻轻松松将其击败,把他们赶走了。
经此一战,麦克莱伦自谓“小拿破仑”,大家叫开了。
稳定了首都周边战线,林肯略微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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