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看《聊斋》,总觉得里面的很多妖精可怜。他们要经历数百年乃至数千年的孤寂修炼,才可修成一点正果,换得一点情缘——然后蒲松龄没有写道:就算他们的爱情圆满,却也只能坐视着最心爱的人一点一点地变老,死去,而自己容颜依旧。人与妖,在相逢的青青年华里,可以般配,但在时间的转轮里,却会朝着两个方向行进,最终天涯海角,哪怕身在咫尺。
所以,人爱上了妖又如何呢,结局还不一样是悲剧?
于是我笑屋里的鬼。你纵然多年空守,寂寞如雪,像我这样的行尸走肉,又如何能成为你渡过三千溺水的那一根芦苇呢?你踩着我,只会让我们两个人一起下沉。
在冬日的清晨里,我在扭曲的时空里,对着空屋里想象中的那只鬼,笑着,笑得全身颤栗,声音凄厉。
我又听到外面传来慌忙关窗的声响。
他们大概以为,鬼魅又出动了吧。
原来我们一直生活在一个有鬼的世界。无论小时候政治课本上如何地宣传马列主义,唯物主义,对鬼魂的恐惧,始终强踞在人的心头,盘旋着无法离去。就像黏在脚底的口香糖。
我的心头升起了一个邪恶的念头:每个人都以我为目标,那么为什么我不能为自己找一个目标呢?或者说是替身。
我微微地笑了,这次是真正愉快的笑。
我在本地的租房网站发布了一条求合租的信息。在这个房价与租金齐飞的年代里,我开出的租金无疑是具有十足的吸引力的:每月200元,含水电费。当然了,我的要求也是特别的:不怕鬼神,因为所租的房间里发生过凶杀案。租期最少一年,一次性付清。中途若因为害怕而退租,房租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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