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我一直在犹豫,周五喝酒时是否叫上A。临近饭店时,我终于决定,那个晚上我要和A在一起,我不能给自己留下一丝荒唐的机会。
大家都很熟,随意聊着天。菜刚一上来,他忽然说,“我想喝啤酒。”
“那就喝吧。”
我们叫了四瓶啤酒。按理下午还要上班,不应该喝酒,但是他还能呆几天呢?
“对了,”我对A说,“周五晚上聚餐,这小子滚蛋。”
“对,我滚蛋。”他笑着说。
“行啊,去哪儿吃?”
我们七嘴八舌,讨论吃饭的地点,A提议去吃烤鱼,他们都没什么意见。“我下午就去订位子。”A说。
“烤鱼?”我看着他,“好像你不爱吃鱼吧?干脆咱们就去吃烧烤,能喝酒,我前两天刚发现一个不错的地儿,哈萨克斯坦人开的。”我转向A,“那地儿还行吧?”
“也行。”A点点头,我们一起在那儿吃过两次。
“行,那咱们就这么定了,先吃烧烤,往死里喝,再去夜店,不然放不开。”我说。
“往死里喝?”全子笑了。
“那当然啊,和这小子是喝一顿少一顿了。”
“别啊,谁说的?”他挠挠头发,冲着我,“你可得答应我,往后有喝酒的机会你可得叫上我,我喜欢和你喝酒。”
“想得美,你喜欢?我还不喜欢呢。”
我们一起笑了。
日期:2010-07-15 11:41:03
他叫L,黑龙江人,到公司上班时二十六岁,未婚,但和女友同丨居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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