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5-10 20:46:19
好大的天,多么新鲜的空气,我高高兴兴的走出了少管所的大门,没有回头。我先是一阵大呼小叫,我出来了;马上面临着的将是现实,我该何去何从呢?我想到了表哥,按照名片上的地址,我好不容易找到了大坪大黄路。顺便说一下,我是不给车费的,我的释放证就是车票,只是售票员会抱怨自己倒霉而已。我去了表哥上班的公司,我原本希望在表哥的照顾下找份工作重新做人的。可我还是错了,因为表哥早已经不见了,我该怎么办呢?我不能回家,我不能回家被别人嘲笑说我是劳改犯。我又一次陷入绝境。
总之,我不能再去犯罪了,我一定要用自己劳动的双手找份工作养活自己。我又去了劳务市场,还是那些混混热情,他们请我吃了一顿,然后就叫我跟他们去继续鬼混。我怎么可能呢?我摆脱了他们的纠缠,我又开始主动在各个饭店门面去找活干了。我没有身份证,而且还是光头,我只有原委告诉老板们,我想重新做人了,请他们相信我,给我一次机会,我求着他们。
日期:2010-05-10 20:56:16
一失足成千古恨这句话原来是真的,被铭记罪犯烙印的我哪里还能找到工作呢?那些老板热情的接待了我,说我饿了可以给我吃饭;说我渴了可以请我喝水;说我没钱了,可以给我零用钱;但用我就是不可能。现实难道真的就这么残酷吗?我趴着身子也要找份工作啊!老板们还告诉我说,犯罪就像吸丨毒丨一样,当有了第一次,谁敢保证不再有第二次,第三次?是啊!我拿什么保证,唯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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