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4-30 20:11:49
在香港城里住了几天,想到了正经事——C老板委托的租房,还有自家房客的处置,应该尽快解决掉,总不能长期住在这里。突然间,我灵感一现:两件事凑在一起,莫非注定有什么联系? 我一边要赶房客,一边要招房客,难道老天有意安排? 一个伟大英明的想法就这样诞生了:把X男转移到香港城来! 我立即又分析了这个想法的可行性:X男现租住的房间---我家的主卧,与香港城房间面积相当,都带独立卫生间,区别是酒店公寓无客厅,但设备俱全,装修家具比家里高一个档次,而且地段繁华,两处地理距离也不远。如果将这边以我原来主卧的租价租给X男,应该算是便宜他了。
想到这里,我有点小激动,接着给C老板打了个电话。
“我是小庄,最近帮你打听租房的事儿,谈过几个看房的,最高能接受的租价约450元每月,你看怎么样?”
对方道“OK你看着办,有人租就可以了,麻烦到你挺不好意思的。”
目前X给我的租金是450元,而C在香港城的租金是700元,考虑到X男的接受问题,我想以原来的价格将C的房间租给他,应该没问题。 这样虽然作为二房东的C还是倒贴钱,但总比空着房间要强。 现在是C要履行合同义务,未来半年还要支付香港城的房租,C当二房东的心态就是,能省多少是多少。我这个代理的二房东呢,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收益,但解决了私人的问题。 当然我也感觉自己挺不厚道的,为了摆脱这个品行卑鄙的房客,又引贼入(朋友的)室。 当然C离开时物品已经清空了,不存在财物危险。只要他房租照付,我就算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自己也心安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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