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血统、能力方面的考量,载沣本人能被各种政治力量所接受也是关键所在。当时朝中政争旗鼓相当的是两派力量:一方以庆亲王与袁世凯为首的一方,核心是袁世凯,另一方则是瞿鸿禨。而只有载沣能被他们双方所接受。载沣在相当多的问题上不轻易表态,这一贯被人理解为他的能力比较弱,“不能”表态,但也可以理解为他“不愿”表态,以保持一种超然姿态。
如果载沣不是这么“软弱”、这么温情,而是对待敌人像严冬般冷酷,不择手段,誓死捍卫,那清王朝莫非还真能再度雄起不至覆灭吗?这位年轻的王爷绝不比名满天下(也谤满天下)的李鸿章逊色,他们都是这间破屋的裱糊匠,区别在于:李鸿章轰轰烈烈,载沣却不动声色;李鸿章在尽力维持着屋子不倒下来,载沣却还要费尽心机地考虑不得不倒下来时如何减少断瓦残砖造成的巨大伤害。
历史已经证明,选择载沣实在是当国半个多世纪的慈禧太后的远见。载沣这位“80后”能屈能伸:在锐意改革数年而终不成后,他毕竟为皇族赢得了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体面而又安全的集体“下岗转制”。
民国年间,孙中山曾拜访载沣。一个是表面风光、其实内心相当失意的革命元勋,一个是内心惶恐、却努力在表面上显得知足常乐的旧朝王爷,正史野史都说两人相谈甚欢。孙送给载沣的签名照,被载沣敬奉到终,被一厢情愿地解释成其对革命元勋的景仰,其实这更像是他在新时代请的一张护身符。载沣下岗后自号“书痞”,撰联道:“有书有富贵,无事小神仙。”刘阿斗当年也告诉过司马昭:“此间乐,不思蜀。”然则,果真不思蜀哉?
载沣的胞弟载涛曾如此评价乃兄:“做一个承平时代的王爵尚可,若仰仗他来主持国政,应付事变,则绝难胜任。”此话绝不可当真,如不是谬见,就是违心之论,甚至是哥俩串通好了在新时代装傻自保的烟幕弹。
1906~1911年六年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1909~1911年的三年宣统新政,只要我们不持偏见,就能发现:如果不是载沣的柔软身段,宪政改革将不可能达到如此深度和广度;亚洲的第一个共和国(即使只是表面上的)将不可能以如此微小的代价得以建立;被革命者当作异族政权的清王朝将不可能获得如此宁静的“安乐死”;同样,被革命者当作“鞑虏”要予以驱除的爱新觉罗家族,将更不可能赢得“软着陆”的善终奇遇。
载沣的个性,或许正是解读1909年乃至整个宣统朝的密钥之一。
日期:2010-04-02 11:05:54
“橡皮图章”雄起
在共同利益的驱动下,地方议会与督抚联手向中央索要更大的地方自主权。宪政不仅被工具化,而且被庸俗化。议会成为各色人等捞取政治资本的时尚猎场。
金秋十月,秋风送爽,一个喜讯从北京传向全国各地:除新疆之外,全国各省均已成立了地方议会性质的“谘议局”。这是大清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大清特色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此时正是1909年10月,紫禁城的天空蓝得最为动人的季节。
建立谘议局,是以摄政王载沣为核心的大清国新一代领导核心改革攻坚的重要环节,也是1909年的工作重点。
这一年年初(2月17日,正月二十七)颁发的一份中央文件(“谕旨”)强调指出:“本年各省均应举行谘议局选举,及筹办各州县地方自治,设立自治研究所,并颁布资政院章程等事。”文件认为,“积小高大,乃能纲举目张”,要求各省督抚及管理地方之将军都统,务必选用公正明慎之员绅,依限成立谘议局,不得延误,并由大清国“体改办”(“宪政编查馆”)考核驳正。
此前,中央颁布了《各省谘议局章程》,谘议局被定位为“各省采取舆论之地,以指陈通省利弊,筹计地方治安为宗旨”,其职权为:议决本省应兴、应革事件;议决本省岁出岁入的预决算,以及税法、公债及本省“担任义务”的增加;议决本省单行章程规则的增删和修改及权利的存废;选举国家议会(“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督抚咨询事件;公断和解本省自治会的争议事件;收受自治会或人民陈请建议事件等。简单地说,谘议局虽然只是立宪改革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机构,但事实上就是地方议会,是大清国民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最为主要的制度性途径。
参选谘议局议员,必须至少符合以下一项条件:一、曾在本省地方办理学务及其他公益事业,满三年以上著有成绩者;二、曾在本国或外国中学堂及其与中学同等或中学以上学堂毕业得文凭者;三、有举贡生员以上之出身者;四、曾任实缺职官文七品、武五品以上未被参革者;五、在本省地方有5000元以上之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者。概而言之,作为地方议员,必须符合“有公益贡献、有文化素质、有公共服务经验、有一定资产”四者之一。这样的限制,成为后世论者将谘议局解读为“假民主”的证据之一。其实,平心而论,连这四者之一都不具备的人,却又如何参政议政,“指陈通省利病”呢?
参选议员有条件限制,谘议局的选举本身相当严格、郑重,既不搞事先酝酿、上级圈定,也不搞鼓掌通过等花样形式。议员,包括议长、副议长及常驻议员(类似常委)等,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更为重要的是,谘议局第一次打破了中国官员终身制惯例,议长、副议长、常驻议员至多只能连任一届。
各地谘议局基本照搬了西方的地方议会模式,从会议程序到议案处理方式,再到民众的自由旁听权,乃至重要议案的“三读”方式,全盘西化。每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的制度化设定,至少在表面上切实达到了公开、民主的要求,在制度层面上令大清国民众第一次参与宪政有了基本的保障——尽管后世的太史公们出于某种需要,对谘议局、资政院连同整个晚清政治改革多加抨击,认为其是“假立宪”、“假民主”,而纵观此后的民国议会史,其公开性、民主性并没有比晚清有更大的进步,相反因为执政者更为熟练地掌握了“碰见红灯绕着走”的技巧,宪政民主的话语往往成为非宪政、非民主内核的外包装,有时甚至连这层包装都省略了,直接提出了“一个领袖、一个主义、一个政党”的主张。
根据大清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设计,谘议局与地方政府之间应该是“相互监督、长期共存”的政治协商框架,谘议局就是地方立法机构,地方政府必须坚决服从;而地方督抚虽然有权报请中央后解散谘议局,但依法必须在两个月之内重新选举开会。在这样的制度框架下,地方督抚基本选择了与谘议局紧密合作,共同进退,以期减少行政的阻力,民意也因此得以更为充分地在地方行政中体现出来。
因此,在诞生之初,谘议局就没有定位为橡皮图章,而是锋芒毕露。对于“不听招呼”的地方政府,谘议局甚至不惜以集体辞职施压。江苏谘议局就曾经为预算案而与总督争执,议长和副议长带领全体常驻议员以辞职而抗争。这种风气蔓延到国家议会,资政院议员们为了阻止政府举借外债,不惜以集体辞职而抗争。根据有关材料记载, 在议会如此强势下,相当多的省级官员在议会领袖面前十分惶恐,行政权一权独大的传统局面得到抑制。资政院后来甚至敢于弹劾政坛上的不倒翁、内阁总理大臣奕劻。
议会政治迅速吸引了精英人士的参与。从1909年各省谘议局第一次选举结果看,约九成的议员既拥有传统功名,又接受过新式教育。这些议员兼跨传统与现代的双重精英身份,具有相当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令谘议局成为全面改革的加速器。1910年开始,各省谘议局四次“大串联”,组织大规模的请愿团,进京给中央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尽快组织责任内阁,颁布议院法及选举法,以期一年内召集国会,领头人就是大清国的状元张謇,与海外的梁启超遥相呼应。国家议会(“资政院”)会议期间,各省谘议局再度向资政院上书,并向各地的督抚施压,要求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一呼百应,中央不得不缩短此前已经颁布的预备立宪期,迅速组建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届责任内阁。